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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5.電子書授權平台的期間到期後,出版社可以要求平台把電子書下架嗎?平台可以永久保有電子書的copy嗎?

A

出版社授權平台透過網路銷售電子書,會授予重製權及公開傳輸 權,平台可能把電子書的電子檔建置儲存在其硬碟資料庫,或儲存在與網路連接之平台伺服器,而在網路銷售平台(俗稱網路書店)上隨時可經由消費者之點閱訂購 而向其公開傳輸以提供線上或下載閱讀。一旦電子書授權發行的期間屆滿或者因故終止,平台不得再對外銷售,也無權再重製或公開傳輸電子書的電子檔。因此,平 台不可以讓電子檔處於可讓消費者訂購或閱讀下載之狀態,當然必須將電子書從網路書店平台下架,也不可以再有新的重製電子檔的行為。

至於平 台如果不再對外公開銷售電子書,是否應該把電子檔從其資料庫(非對外之網路公開銷售平台)中徹底移除,原則上最好由合約約定清楚。因為,理論上,該電子檔 如果是平台自行轉製的,其當初係依約重製並儲存於其資料庫。在合約到期後,如果平台只是未刪除檔案,也沒有就該電子檔有新的重製或公開傳輸行為,應不會對 原著之著作權構成侵害。然而,目前平台一方面為了提升服務,一方面也為了解決消費者端手機等載具儲存空間不足問題,對消費者之銷售及提供閱讀模式,有不少 係採用配合軟體之雲端書櫃方式,消費者購買電子書後,日後如欲閱讀,在某種程度上都需要再藉由網路連線進行線上或下載方式之閱讀。如此,對於合約到期前之 已購買消費者而言,平台為提供售後服務不免仍會需要保有原電子書電子檔並照原銷售條件傳輸給消費者閱讀。因此,如有此種為進行必要之售後服務情形,仍建議 在合約中約定清楚,以免發生爭議。

 

以上問題由蕭雄淋律師、幸秋妙律師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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